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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萍乡市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7〕23号)精神,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基础,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以指导服务为手段,完善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众多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镇,实现小农业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工作任务
  2007年我市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任务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重点抓好江西福林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银河杜仲有限公司、江西天涯种业公司、江西大富乳业公司四家龙头企业,赣西无公害黄瓜生产基地、莲花以杜仲、厚朴为主的中药材基地、芦溪奶源基地、上栗县油茶基地四个生产基地和芦溪县银河镇河下村等27个示范村的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贯彻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和扶助,使以上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项目规模扩大、结构变优、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
  一是培育壮大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江西大富乳业公司年销售收入1.3亿元,江西天涯种业公司年销售收入1.28亿元,江西福林食品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1.04亿元,江西银河杜仲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1.2亿元。4个龙头企业力争总共实现年销售收入4.82亿元,同比增长36%;年利税0.89亿元,同比增长56%;带动农户2万户,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加收入3060元,比上年增加1100元,同比增长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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