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树立一批节能示范项目、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着力加强对50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和节能监察,尤其对11家列入江西省100家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
2、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着力抓好房屋建设工地(小区)节能试点,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依法禁止市城区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对现有建筑逐步进行节能改造,重点是墙体、屋面、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
3、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推广车用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加快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消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无牌无证、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增加运输能耗。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要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能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5、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以大中型机电泵站为主的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利用、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6、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施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
五、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合理规划产业和园区布局。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率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以满足人民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提升生活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