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睾丸发育正常,无隐睾、单睾,包皮无积尿;
4.耳号清楚可辨,免疫档案记录齐全,系谱清楚,并有县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
5.种猪健康状况良好,并经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测定或具有检测条件由省畜牧兽医局认可的场内测定结果;
6.精液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1)精液浓度每毫升原精液含有活精子2.0亿以上。
(2)精子活力0.7以上;
(3)畸形精子不超过15%。
三、供精单位
(一)供精中心
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供精中心,是指专门从事猪精液生产,具备跨地区服务能力的供精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生产猪精液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布局符合规定要求,与周边建设有一定的生物防护距离,远离其他牧场和屠宰场,有良好的隔离防疫条件。
3.有粪污处理设施或周围有能力消纳全部粪污的农田。
4.公猪舍通风换气和保温隔热条件良好。每头种公猪栏舍面积7.5m2以上,并设有足够面积的运动场。
5.采精室为封闭的独立房间,室内配有足够的采精栏,采精室面积在7m2以上,并设置可升降的假猪台,台下方或周围铺设防滑胶垫。
6.精液处理室与采精室隔离,室内清洁卫生,基本达到无菌室要求,做到夏季降温、冬季保暖。精液处理室建筑面积15-30m2,设工作台、水池等。精液处理室分为处理保存室和清洗消毒室(处理人工授精所用器材和药品),并设对外发放窗口。
7.精液处理要求有显微镜(100倍、600倍)、精液分装机、磁力搅拌器、干燥箱、37℃恒温板(预热载波片和盖玻片)、普通冷藏箱(保存稀释粉和稀释液)、17℃恒温箱(温差不超过±1℃)、精子密度仪、水浴锅、电子天平(要求可称1g~2g,最大称重3kg~5kg)、17℃恒温冰箱等。
8.用于生猪良种补贴的供精公猪必须符合种公猪认定条件,每个品种的公猪有2头以上。
9.有一定数量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具有熟练的种公猪饲养调教,采精、精液品质检查、处理和保存的能力。具备经培训的专业配种人员,能独立熟练地开展猪人工授精工作。
10.有完善的生产和防疫制度与档案管理
(1)有严格的工作岗位制度、种公猪饲养管理制度与疫病防控制度及精液生产技术工艺,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