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印发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劳社〔2007〕147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建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用人单位:
现将《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反映。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珠 海 市 建 设 局
珠 海 市 公 安 局
珠 海 市 总 工 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12号 )和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成立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闫昊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小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成伟(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洪信(市公安局副局长)
温宝琼(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王小英同志兼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朱辉洲(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
吴伟珠(市建设局副科长)
杨 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叶文国(市总工会维权部部长)
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协调、组织管辖区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包括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工作分工
(一)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报总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对各责任单位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直接的指导和帮助。
(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1.市属企业、市区内建设工地,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负责检查。
2.香洲区属企业,由香洲区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