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要严格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加强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五)要推进规范化药房(柜)建设,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力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要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防流弊事件的发生。

  (六)要贯彻落实《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的产品注册及生产质量体系核查,清理整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确保用械安全。

  (七)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结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要借助社会力量和现有监督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经费投入,将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纳入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切实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

  (八)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落实并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国债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加快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要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要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力争做到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五、完善制度保障,坚持依法行政。

  (一)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抓好药品安全方面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快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二)要深化药品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继续完善政务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逐项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和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逐步开展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