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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1、开展《条例》学习宣传。邀请专家进行辅导,在行业报刊、交通政府网站、机关展板等进行专题宣传。2007年10~2008年4月开展。
  2、召开全省交通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以宣贯《条例》和做好试点工作为主题,厅领导讲话,厅管厅属各单位、各市交通部门参加。初定省政府或交通部有关会议之后召开。
  3、构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逐级明确交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构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员,编制通讯录。2007年12月前完成,有关要求纳入明年年度考核目标。
  4、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指南。2007年11月完成。
  5、制定《〈政府信息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11月完成。
  6、梳理、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目录和实施办法,确定体系框架,全面梳理我厅政务公开内容,加以调整完善,必有的进行重新公布。2007年12月前完成。
  7、研究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对于年度计划、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敏感事项,召集有关方面专题研究公开的方式、范围等。2007年12月完成。
  8、制定政务公开配套制度。重点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规则等。2008年2月前完成。
  9、全面完成网上审批系统开发。2007年底前全部开通运行。同时,视政府采购情况,加快行政执法网上督查系统二期的开发。
  10、落实政务公开场所、设备。确定政务公开受理、查阅场所,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等设备,编印便民手册、格式文书等。2008年4月前完成。
  11、开展省内交通政务公开工作试点。选定系统内5家单位进行试点(市交通局1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各1家)。2007年12月前完成。
  12、组织人员培训。举办一期全省交通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干部培训。初定2008年2月。
  13、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并公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群众监督。聘请若干政务公开工作社会监督员(以交通厅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为主)。2008年3月前完成。
  14、开展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交通部门《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网上公众评议。2008年3月~4月。

  四、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和公路、港航、运管、质监局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学习,动员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开消息,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
  2、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制。按照本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适时开展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交通部门《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网上公众评议。可能的情况下编制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于工作落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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