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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厅机关年轻干部“体验基层,增进感情”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厅机关年轻干部“体验基层,增进感情”活动的通知
(浙交办〔2007〕197号)


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厅机关年轻干部"体验基层,增进感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厅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体验基层工作是丰富干部阅历、了解基层现状、增进群众感情、增强服务意识的重要载体。
  二、厅机关35周岁以下公务员,要分年分批到交通基层一线单位或服务窗口体验生活,时间一般为半个月。其中2007年7月前已在岗的人员,到基层安排锻炼活动在两年内(即于200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
  三、年轻干部在体验基层期间,要与基层工作人员一同工作,一同学习,增进群众感情、了解基层困难、增强惠民意识,锻炼服务本领。体验基层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好一篇有质量的体会文章。
  四、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厅人事处商相关处室和交通局(委)确定当年年轻干部体验基层的工作计划,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厅领导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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