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大城市为重点,贯彻公交优先战略,积极开展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七)以塑造城市特色、建设精品街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城市重要区域、主要街道的城市设计编制,年底进行评选。城市重要区域、主要街道城市设计的编制率要达到50%以上。
(八)指导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研究及规划编制。
二、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城市规划监督管理
(一)召开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城市规划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同监察部门重点对健全规划管理制度、理顺规划管理体制、规范规划管理程序和执法行为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跟踪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做好建设部、监察部对我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考核验收的迎检工作。
(三)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制定出台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准则;继续推进"阳光规划",认真落实规划公示和规划听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制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办法,提高规划选址的科学性;实施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上报备案制度。以省辖市为重点,建立全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信息网络,适时了解全省建设工程信息。
(五)认真执行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制度,严格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审查。
(六)组织好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规划等规划的实施,认真落实国家土地、住房调控政策。
(七)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市场管理,开展规划编制市场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对外地入豫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备案监督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动态考核工作。
三、加强规划立法和规划研究,扩大宣传和交流
(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河南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细则。
(二)组织有关城市开展豫北、豫西南等次区域城镇体系空间规划的研究,组织制定城镇化指标评价体系;各省辖市应根据自身城市特点,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集约化、建设节约型城市等规划研究,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三)筹备中部六省城市规划交流会,研究探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
(四)组织开展优秀规划设计评选工作。
(五)今年四月,各地要以
城市规划法和各类规划成果为主要宣传内容,继续做好
城市规划法宣传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