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
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进度安排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上半年):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保障研究框架;根据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下半年-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性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莱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全市的实施,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市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提出我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市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实施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与国家、省、市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部门的目标管理和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把教育、科普经费投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投资,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确保每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加大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