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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努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 需求,积极提供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培训,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培 养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对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定期的继 续教育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加快制定《莱芜市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修订、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政策, 到2010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使全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基本实现法制化、制度 化。
  3.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配置各种继续 教育资源,推动继续教育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以兼职为 主、兼专结合的高素质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专职教师要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更新知识,兼职 教师要择优聘任政治强、业务精、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建立完善继续教育师资库,实 现资源共享。
  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培训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专业培训机构的现有办学条件,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基地竞选择优制度和培 训质量评估制度,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布局更 趋合理,功能更趋完善的继续教育基地网络体系。
  加快继续教育远程网络服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网 络继续教育培训。
  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交流合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国(境)外先进的培训 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技术和培训理念。密切与国(境)外继续教育机构和团体的联系和沟 通,及时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开辟国(境)外继 续教育渠道,举办国(境)外继续教育培训、考察活动。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 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切实摆上议 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步 形成政府人事部门综合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各企事业单位有相应机构或者人 员负责的工作体系。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的要求, 健全继续教育机制,重点做好继续教育的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宏观 综合管理工作,以及公修科目、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的培训工作。市政府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继续教育任务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主要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继续 教育工作业务指导、规划计划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能力规范、考核以及组织举办相关专业研 修班。各企事业单位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具体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登记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 职,通力合作,定期开展继续教育执法检查,确保继续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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