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7〕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莱芜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八日
莱芜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山东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规划》(鲁政办发〔2007〕11号)及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 程(“653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人 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 新工程(以下简称“653工程”)为龙头,以创新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为保证,以提高人才 队伍的自主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推动继 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整体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科 学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科技发展前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科技水平 和综合素质,加快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步伐;创新继续教育的管理方式和施教模式 ,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以实施“653工程”为龙 头,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 开展;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分层次 、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有利于政府宏观管理和有效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继续 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法规体系,大力宣传 现代继续教育理念,推动全社会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十一五”期间,全市专业 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90%以上,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者相应 学时),专业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