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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市长公开电话进一步办好“行风热线”通知

  3、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要对“行风热线”节目,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 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八、几点要求
  1、市纠风办要对莱芜人民广播电台转来的群众反映和举报进行批办、转办、 督办,或 视情况直接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每月总结“行风热线”开展情况,编 发信息简报,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上级部门报送。对部门领导积极参与节目,切实解 决群众反映问题的,进行表扬;对不积极参与节目,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推诿扯皮, 敷衍应付,引起群众不满的,进行批评。对影响较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与 市文明办组织协调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对“行风热线”的开展情况,单 位一把手上线情况、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处置情况等进行考核。
  2、莱芜人民广播电台要选配3-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工 作人员组 成“行风热线”节目组,做好节目的宣传预告、制作工作。排好“行风热线”播出表,并及 时送达相关单位。每期节目播出前,提前1周联系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的部门单位,商定 播出时对话交流话题和采访提纲。对节目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政策,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与 部门座谈等方式进行了解掌握,保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通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公布 电子信箱、热线网站,便于群众更好地参与节目。要做好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反馈工作。每期 节目后,节目组对节目情况进行总结,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整理,填写《行风热线投诉与 咨询情况登记表》送市纠风办,对当场未作解答或直播时间以外受理的投诉咨询,由市纠风 办以《行风热线投诉与咨询情况办理通知》等书面形式提交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答处理。 对重要投诉问题,与市文明办和市直相关部门,或联合其他媒体跟踪报道。
  3、各部门单位每次上线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业务骨干参 加;无领 导班子成员,其他人不能单独参加热线;一把手要积极参与热线直播,对热线反映的问题要 亲自过问,督促整改落实,并保证上线次数不低于本单位全年上线次数的二分之一。参加节 目的部门领导要提前20分钟到广播电台,按照商定的时间走进直播间,保证节目按时顺利播 出;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市纠风办和“行风热线”节目组,以便作相应调整。确定一名 联络员,负责与“行风热线”节目组和市纠风办联系。
  “行风热线”群众投诉与咨询实行限时办结制,除在“行风热线”节目中当场已经解 答的外,对其它投诉与咨询件,上线部门和单位应在收到《“行风热线”投诉与咨询情况办 理通知》当日,及时落实办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电话或书面通知投诉人与咨询人;对群 众投诉事项,一般应于收到《“行风热线”投诉与咨询情况办理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与咨询人;如属咨询性质的问题,应于收到《“行风热线”投诉与咨 询情况办理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答复咨询人;因问题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 结果答复投诉人的,经市纠风办同意,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但应及时告知投诉人;有关部 门和单位认为按政策规定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书面向投诉人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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