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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05年合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重点》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合肥市总工会、合肥市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05年合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重点》的通知
(合劳社[2004]196号)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工会)、经贸委、企业联合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安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次会议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议纪要》(劳社秘[2004]75 号),根据2004年10月20日合肥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精神,现将《2005年合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05年合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重点
  
  近年来,我市劳动关系“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格局已逐步形成,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开始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安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次会议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议纪要》(劳社秘[2004]75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特制定2005年合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重点如下:
  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的指导思想
  近期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切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适应结构调整、国企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一)成立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
  为确保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能正常、顺畅、高效地开展,在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 的基础上,成立合肥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的负责人担任, 副主任由市总工会、市经贸委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相关工作部门负责 人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鉴于非公有制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将适时吸纳工商部门和工商联等相关方面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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