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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漯河市受检的5项工程,有2项不符合节能要求。分别是深圳市鑫中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的漯河医专学生餐厅节能设计不达不到规范要求,漯河市沙醴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旺汪家园住宅小区施工擅自改变节能设计,用实心粘土砖代替空心砖。
  二、主要问题
  1.虽然我省今年以来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依然有个别城市主管部门的领导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本年度没有出台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指导性文件,有的城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时间,致使本地区建筑节能工作严重滞后。
  2.仍有部分城市还处于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空白状态,对建筑节能技术、尤其是外墙保温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不大。截止到今年底,没有建设科技及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的城市有:信阳、周口、驻马店。
  3.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节能知识、技术和材料的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节能设计人员对节能标准、技术、材料认识不够,存在节能设计不完整或没有进行节能设计的现象,在设计审查报告中发现一些审图人员对审查内容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控制程度有差别,设计深度不一致等情况。
  4.闭合式管理链条没有真正形成,特别是有关部门的关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不执行或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造成建筑能源浪费,影响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5.建筑节能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间不及时、报送内容有缺项,报送数据不准确。
  6.经济适用房是建筑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
  7.供热体制改革、计量收费明显滞后,严重影响建筑节能工作的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切实落实我省居住建筑节能执行65%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执行50%标准,并逐步向县级市推开;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加大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把建筑节能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预销售核准等管理环节。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7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建〔2006〕156号),制定出切合本市实际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规划、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工程验收和房地产预销售等建筑节能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把好节能各个关口,建立节能一票否决机制。鼓励各市地方政府出台既有建筑改造的财政补贴和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制定与供热体制改革相关的计量、收费等配套政策,解决"节能不节钱"的问题,调动消费者节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头把关、共同负责、形成合力,把建筑节能工作做实做细。在抓好省辖市新建民用与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县(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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