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工作,推进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跨越式发展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20%的总体目标,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工作。2007年具体工作目标是:重点抓好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相应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逐步向县(市)推开;力争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节能标准实施率。
1.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完善建筑节能体系。一是继续做好《河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调研、论证、协调工作,力争早日出台;二是完善与建筑节能地方标准、相关配套技术规程、图集和技术导则,建立健全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地方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三是积极开展外墙外保温技术体系及其材料研究,节能省地型建筑及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研究,大力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四是适时举办国务院《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等宣贯会。
2.以绿色建筑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住宅与公共建筑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强力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一是全省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逐步向县(市)推开;二是抓好新建公共建筑节能50%专项示范工程,抓好全省各省辖市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专项示范工程;三是积极组织高科技、低能耗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探索并逐步形成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体系。
3.积极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工作。一是要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建筑认定工作,凡大型公共建筑及省级试点示范工程,由省厅统一组织节能建筑认定示范;其它工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节能建设认定;二是要积极开展节能和绿色建筑标识试点示范、核批"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测评估中心";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的调研和检测试点,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体系研究,启动既有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作。
4.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一是积极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试点示范,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适时组织召开太阳能、地源热泵技术应用研讨会。
5. 继续加大建筑节能工作监管力度。一是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销售许可等)各个环节,协调各相关部门实施闭合式监督管理;二是督促有关部门按厅资源节约暨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出台实施闭合式监管的配套政策或管理规定;三是适时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执法,并将检查结果与有关部门的奖励和各种荣誉称号挂钩;四是继续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管理,筹建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展室。
6.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持久深入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二是适时举办各种方式的研讨班、培训班、推介会,不断提高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建筑节能工作的相关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