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环保优先。(1)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扎实推进“碧水蓝天”工程,抓好牟汶河、汇河等主干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突出解决好大气、水等污染问题。重点抓好钢铁、造纸、酿造、印染、化工等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关停年产5万吨以下麦草浆、5000吨以下酿酒和20万吨以下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淘汰300立方米以下高炉、20吨以下转炉、4.3立方米以下焦炉。2010年前,所有燃煤电厂全部安装并运行脱硫装置,新建电厂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装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2)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项目建设“三同时”等制度。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制定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依法限制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污染严重且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发展循环经济。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三个层面,按生产、消费、分解和再生产四个环节逐步推进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1)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建立健全矿业开采准入、资质管理等制度,规范矿产开采秩序,限制优势矿种过度开发和过量开采。(2)高效利用余能资源。鼓励余热、余压、余汽等余能资源的回收利用,对安装余能综合利用设施的,按规定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利用余能资源电力,符合并网调度条件的,供电部门要优先签订并网协议,对并网的机组免交小火电上网配套费,并在核定的上网电量内优先购买。凡属企业自备、不纳入电网统一销售的,实行自发自用。新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安装或建设低温余热发电设备。到2010年,全市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具备利用条件的余能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3)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资源。重点拓展火电厂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运用领域,大力发展利废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6%,粉煤灰和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加强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利用,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和循环利用水平。大力推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沼气、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利用。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4)搞好循环经济试点。选择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10个项目、10个企业、2个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系统推出以“点、线、面”为特色,企业、行业、社会三个层面上循环经济综合试点,引导鼓励企业实行循环型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到2008年,建成莱钢和高新区2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9 家循环经济型企业。
(六)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领导
进一步强化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组织领导,健全促进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落实目标责任。
创新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监督体系,建立与集约增长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服务业发展等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
强化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财税、金融、价格、信贷、科技、人才等相关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具体措施,分解任务目标,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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