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完善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加快培养急需人才,壮大人才队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国内外人才到莱芜创业或提供技术服务,对带项目和专利到我市创业的研究生、留学生、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安家、科研经费、研发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五)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搞好生态保护。围绕建设“绿色钢城”这一城市品牌,积极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及生态社区、绿色学校等多层次的创建活动。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做好土地整治开发与复垦。抓紧做好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重点治理采矿塌陷地和已毁山体。加强牟汶河及其源头、大中型水库等湿地保护,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强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生态恢复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实施封山育林、平原绿化和沿路、沿河、环城三大生态林防护工程,形成河、湖、库岸和山区、平原、城镇绿化体系,使全市生态质量有明显改观。
强化资源节约。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
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审批和供应土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优先安排重点建设项目、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能源开发和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对于禁止类项目及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市场准入门槛的允许类项目,不予安排用地。对于限制类项目用地,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审批。(2)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对经济发展热点区域、特殊行业和项目,认真研究提高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积极探索合理利用存量土地的有效途径。争取到2010年,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18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5公顷以下。
大力推进节约用水。(1)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2)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限制和压缩高耗水、低产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耐旱、高效农作物生产。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变革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大力发展免(少)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等,提高土壤的蓄水保墒能力。力争到2010年农业灌溉利用系数提高到0.7。(3)鼓励发展节水型产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制定实施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严格实行定额管理。强制推广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和器具,提高工业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强制推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和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中水回用,实现水的循环利用。重大工业项目要充分利用城市中水和矿坑排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4)采取价格措施促进节水。推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差别定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措施。逐步提高水资源费标准,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尽快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位。坚持总量控制、分类计价、定量供应、超额加价的原则,全面推行计划用水和限额用水。
突出抓好节能降耗。(1)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审核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以省政府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强制性门槛。(2)加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重点抓好钢铁、煤炭、电力、纺织、机械、建材等重点行业和5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搞好能源审计和规划,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指导。积极开展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资源精深加工技术、产业链接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工业废弃物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等节能技术的开发及技术集成的推广使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以及国外研究机构以多种形式进行合作,通过自主研制、联合开发和引进吸收创新相结合,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核心技术。扶持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大力开发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的高新技术和产品,逐步淘汰资源消耗高、技术含量低、土地占用多、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产品和项目。(3)加强用电管理。实施用能差别价格政策。按照省制定的行业用能限额和控制标准,对政府定价的电、气、油等能源,实行超标准能耗定额递进加价,运用价格杠杆推动企业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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