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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市长公开电话有关问题的通知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市长公开电话有关问题的通知
(莱政发〔2007〕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市政府决定,自5月8日开始,开通以现代科技信息为主体的“12345” 市长公开电话。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市长公开电话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核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贴近群众、关注民生、热情服务 ,坚持来话必接、每接必办、每办必果,努力把市长公开电话建成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建成亲民爱民、服务群众的平台,建成改进工作、优化环境、提升形象的平台。
  二、 受理范围
  (一)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
  (四)政府职责范围内应予解决的救助事项;
  (五)其它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六)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市长公开电话只受理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问题,不受理来信来访,不受理以单位(团体)名义的来电,不受理政府职责范围以外的有关批评、意见和建议;来电反映的重大突发性 事件,由受理中心按程序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处置。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来电反映的应由市政府及其部门解决事项的登记、分类、答复、转办、协 调、督查、反馈、统计、归档等工作;
  (二)负责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向来话人说明情况,告之其向有关机关反 映;
  (三)负责对来电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适时编发《市长公开电话简报》、《市长公开电话督查专报》、《市长公开电话社情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之间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重点对市领导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和协调处理;
  四、工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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