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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西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西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98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商务部审核批准,我区已被列入2007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第一批试点省(区)。为加快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根据商务部与财政部 2007 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第一批试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广西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7年广西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
  重点解决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和玉林、钦州、百色3市国有流通企业在华融、长城、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债务。
  二、工作原则
  2007年“减债脱困工程”以地方各级政府为主导,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积极推动,按照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整体打包、协商定价、一次性回购”的办法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自治区成立“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声琨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陈庆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成 员: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李志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刘经纶 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刘君儒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自治区“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2007年自治区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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