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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全省建设资源节约暨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

  责任单位:科技与外事工作处
  5.将建设资源节约暨建筑节能纳入建设类资格和注册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建筑管理处
  二、建筑节能方面
  6.组织编制或完善我省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和图集。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配合单位:标准定额站
  7.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逐步推动县级市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
  责任单位:科技与外事工作处
  配合单位: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建筑管理处、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省质监总站
  8.加强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督,严格施工图审查。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9.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外墙外保温施工单位专项资质的管理。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对于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按要求整改。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配合单位:省质监总站
  10.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售商品房的耗热量指标、节能措施和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标识,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销售许可。
  责任单位: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11.完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工作,启动居住节能建筑认定、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
  12.启动省厅门户网站建设科技窗口,建立一个快捷高效的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科技与外事工作处
  13.制订《河南省节能及绿色建筑认定标识管理办法》,实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节能建筑和节能产品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科技与外事工作处
  配合单位: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4.抓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作。以绿色建筑为切入点,组织高科技、低能耗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推广太阳能与建筑结合、浅层地热等自然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试点示范,推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作。
  责任单位:科技与外事工作处
  15.启动城市供热按使用热量分户、分栋计量收费、室温调控和采暖系统技术改造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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