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农村防震减灾教育。广泛持久地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减灾理念,传播先进减灾文化,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主动掌握防震减灾技能,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防震减灾素质,真正使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牧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实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机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地震、建设、农牧、扶贫、民宗、地勘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做好民居抗震安全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结合我区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实施,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技术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严格用地审批的前提下,制定必要的倾斜政策,鼓励农牧民建设抗震民居。科技部门要加强农村防震减灾科研工作,强化科技攻关和实用化推广。
(二)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农牧民的能动性。各地(市)要结合农牧民安居工程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引导措施,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建设抗震民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在民居建设中提高抗震能力,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并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保证资金主要用于抗震性能普查、实用技术研究、设计图集编制、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工匠培训和示范工程补贴等。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市)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各地(市)、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重点,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农牧民安居工程相结合,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增强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全社会共同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