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理整改阶段(12月3日至12月10日)。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支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顶风作案的、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扩大警示作用。在此基础上,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支农惠农政策的配套机制,确保支农惠农各项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真正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监督检查活动,是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保证政令畅通,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了组织好、指导好、落实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建立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林业园艺局、民政局、农村信用联社等成员单位组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邵成山为市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庆玖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孔献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刘承篪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办公室。
(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开展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政策性疑难问题,加强分类指导,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务求实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搞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