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尤其是“四节”(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一项重要部署。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冬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将冬防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县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推动冬防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二)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觉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导下属机构和单位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火灾防范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整治消防违法行为的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布点多、情况熟的优势,把火灾防范工作延伸到社区、乡镇和广大农村,确保第三级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工作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整治“三合一”场所四项措施、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双九条”硬措施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七项措施”的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要加大行政拘留力度,始终保持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四)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应分别于每月10日、25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防火处)。2008年3月1日前各县区要写出工作总结并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消防安全工作督办通知书 (略)
2.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