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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2005年合肥市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百帮创业园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5、明确责任。各区劳动保障局是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是百帮发展的责任部门。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是百帮创业园资产的所有者。区劳动保障局、百帮就业服务中心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认真落实今年的发展工作目标。
  6、积极引导。要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进入百帮创业园进行自主创业;要加强指导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注重发展包括机械加工、电子、服装、食品等小型加工制造类劳动密集型产业。要积极鼓励创业成功的非正规就业组织正式注册企业。要注意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向社区延伸,结合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创办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要注意继续抓好再就业一条街、再就业特色巷的建设,将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发展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
  7、规范申办。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只能申领一个《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名称原则上统一使用“××区百帮××经营部”(加工制造业);“××区百帮××服务部”(社区服务业)。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如建筑、广告、娱乐业(如桑拿、网吧)等特种行业,不能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工商企业登记条件的,应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不得再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需年检一次,时间在每年1-3月份,由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统一送市就业办年检。对不按时年检的组织,吊销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培训指导。组织进入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或技能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培训信息,提供创业项目指导,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9、鼓励参保。对在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孵化成功的注册企业,区劳动保障部门、百帮就业服务中心要督促其及时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对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内尚未孵化成功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具备条件的,可鼓励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10、加强统计。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园内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情况、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都要真实、准确、及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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