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套措施
1、开展“四项清理”工作。一是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含享受财政补助的各项对象),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减轻财政负担;二是清理乡镇事业收费票据,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三是清理乡镇预算内外账户,实行统一核算;四是清理乡镇政府债权债务,在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落实责任,妥善处理旧债,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2、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尽可能增加乡镇的财力,帮助乡镇实现“五个确保”。
3、改革现行乡镇财政所管理模式。将乡镇财政所人员和编制上划县级,实行县(区)财政局和乡镇对财政所双重领导、以县(区)财政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
4、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实行县乡联网,做到乡镇用款通过网上申请,县(区)财政局通过网络审核并办理拨款,乡镇通过网络进行报账。
5、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大厅。服务大厅设在乡镇财政所纳税大厅,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核算管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大厅的整体功能,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主要分制定方案、部署培训、清理检查、全面实施、总结完善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可以交叉,也可以同时进行。
1、制定方案阶段(2007年9月上旬、中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007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清理清查阶段(2007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全面清理乡镇银行账户,清理预算外资金,清理各类票据,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和编制,清理乡镇债权债务。
4、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按实施方案规定,调整设置县(区)财政局内设机构,乡镇财政所和乡镇财政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岗位;开设新的乡镇账户,乡镇所有收支按实施方案的规定管理。
5、总结完善阶段(2008年元月上旬至3月):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加强统一领导。“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是以县(区)为条块进行的一项创新之举,各县(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全力部署,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
2、各级财政部门要精心操作。“乡财县管乡用”是在县(区)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下开展的一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规划、组织、监管等方面要精心操作,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