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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晋建办字[2005]219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六项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市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清本地城市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类型、数量、分布及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写出专门的调研报告,8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城建档案馆。
  同时,各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将贯彻落实《办法》的实施细则尽快报省建设厅备案,并于9月20前将落实《办法》的情况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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