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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就业优惠证》遗失后补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就业优惠证》遗失后补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劳动保障局,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近期,有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反映,由于多种原因,致使领取的《再就业优惠证》遗失,现要求补办。经研究,考虑到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均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现就《再就业优惠证》遗失后补办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遗失《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由本人在《合肥晚报》上刊登遗失启事;
  2、在遗失启事公布之后,由本人携带《合肥晚报》上刊登的遗失启事,到原《再就业优惠证》发证单位核实原证件存件记录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
  3、各区(含开发区)劳动保障局在补办《再就业优惠证》前,必须到市就业办对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检索,已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必须在补办的《再就业优惠证》上进行注明,再发给申领人。
  4、各区劳动保障局补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名单,按月单独汇总后报市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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