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大政府投入导向作用。通过政府预算内资金安排、政府适度举债、争取国家扶持、资产重组、国有资本退出等多种方式筹措工业发展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外来投资投向工业领域。
六、大力推进工业技术、机制、体制创新
17、推动工业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改善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建立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机制,突出企业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开发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着力培养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及产学研、技术创新专项计划,争取国家和省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快萍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发挥技术创新的示范作用。
18、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把企业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集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力争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维护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9、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逐步建立起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业绩考核制度;合理运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实行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把各种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收益全部纳入国有资产预算管理,收缴国有资本收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完善交易规则和内部监管制度,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0、加快工业资源的整合重组步伐。坚持政府推动和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分类指导和整体推动相结合、深化改革和项目建设相结合、改制重组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引资重组和盘活不良资产相结合、提升园区档次和推进产业集聚相结合,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加快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步伐,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骨干企业的竞争力。
21、促进民营工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环境,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先放开后完善,先扶持后受益”的原则,加快民营工业的发展步伐。大力推动民营工业围绕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进行企业整合和建立战略联盟,全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创立一批品牌产品,壮大一批优势企业,使民营工业成为“兴工强市”的生力军,增强工业发展活力。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工业领域。依法为民营工业提供产权保护,尊重、保护民营工业的各项自主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民营工业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渠道、大项目立项、扶优扶强、对外合作、股份制改造、人才招聘等方面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建立和健全民营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营工业企业家和科技、管理人才给予政治待遇和经济等方面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