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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萍发〔2007〕1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工业化是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是实现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是萍乡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推进“兴工强市”战略,加速萍乡新型工业化进程,现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工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工业化是不可逾越的重要历史阶段,是现代经济发展最强大的推动力量,是创造物质财富、提升文明度、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最有效的实现途径。我市正处在工业化的关键阶段,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工业仍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加快工业化进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2、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已奠定了较好的工业经济基础,形成了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医药化工等为主导的工业框架。“十五”时期,工业快速发展,以工业化为核心的工业主导型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但由于受观念落后、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工业投入严重不足,工业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后劲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3、“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显著增强,宏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步伐加快,国家统筹区域发展的政策更加完善,国家已经作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这些都为我市加快发展工业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抓住机遇,确立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推进萍乡工业化进程,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336”奋斗目标,是摆在全市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现实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主攻工业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力实施 “兴工强市”战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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