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
(萍发〔2007〕2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发展开放型经济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参与国内外竞争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兴工强市”,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加快萍乡开放型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努力实现开放型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的新跨越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的战略目标,把开放型经济与“兴工强市”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做大优势传统产业和做强新型产业相结合,与国企改革相结合,与培育发展大旅游、大市场、大物流相结合,与全民创业相结合,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质量,扩大对外贸易,努力实现萍乡开放型经济新跨越。
2、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336”奋斗目标,努力做到:巩固内资,主攻外资,拓展出口,实现“五个转变”,确保“两个提升”。“五个转变、两个提升”即:拓宽领域,努力实现外资在二产为主的基础上向二、三产并重转变,力争在商贸服务业招商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创新,努力实现从一般招商向重点招商、专业招商转变,力争在招商方式上取得新突破;量质并重,努力实现利用外资从被动引资向主动选商引资转变,力争在增长方式上取得新突破;政企结合,努力实现招商引资主体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企业自主招商转变,力争在“以民引外”和“以外引外”上取得新突破;优化环境,努力实现吸引外资从政策优惠向环境优化转变,力争在投资环境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通过五个转变,确保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土地集约程度。
3、奋斗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外经外贸,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开放型经济实现“六个提升”。
提升外来投资占社会投资总量的比重。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以上,引进内资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到2010年,利用外资和引进内资总量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有重大突破。
提升大项目比重。到2010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500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工业项目占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