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我厅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晋建法字[2005]297号)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
行政许可法》,规范我厅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全省建设系统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5]24号)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5]23号)的精神,现将我厅依法实施的32项行政许可项目和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两个文件,按照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原则,切实把我厅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审批项目实施好。原来执行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在此次公布范围内的,一律停止执行。
二、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厅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按照“内转外不转”的管理体制,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由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和送达,相关业务处室具体审查,厅领导审批。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机构要积极配合。通过规范行政审批活动,实施政务公开,开展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提高审批办事效率,从而把我厅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三、要加强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搞好我厅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同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将本级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定期报省建设厅,并在建设厅门户网站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布。通过加强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检查,上下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建设系统执法效果,营造我省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