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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埇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创造良好的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环境,商务部确定安徽省为2007年“减债脱困工程”第一批试点省份。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商务厅、财政厅的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处置债务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企业“减债脱困”和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财政补一块、资产管理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方式,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加速资产处置,减少资产损失,优化金融环境,提高资产效益,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宿州奋力崛起。
  二、试点范围
  企业范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埇桥区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商业和物资企业,不含外贸企业)。
  债务范围:上述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在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资产公司)的债务。
  三、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债务,逐步解决我市流通企业的历史包袱,化解银企矛盾,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流通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任务:核实债务的基础信息,认真做好拆包分析与分包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的各项任务。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法院、市物资局、埇桥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另发)。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埇桥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辖内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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