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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


  二、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城乡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建筑节能、建设节地、城市节水、建筑节材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建立和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的突出矛盾,促进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四)工作目标
  1、建筑节能。从2005年7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现节能50%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率先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
  到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30%;到202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80%。
  2、建设节地。城乡建设中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
  3、城市节水。强化节水管理,力争城市新增工业用水的50%靠节约用水解决;城市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降低率大于3%,城市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平均减少到1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明显提高。
  4、建筑节材。要积极采用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强度和高性能混凝土等高性能、低材(能)耗和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积极研究和开展建筑垃圾与部品的回收和利用;进一步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

  三、全面贯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总体水平
  (五)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根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制定出台山西省《建筑节能监管试行办法》及配套制度,制定、修编、完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山西地区)、《山西省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山西省建筑节能验评标准》和《山西省建筑节能通用标准系列图集》等技术标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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