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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两个跃升、一个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加快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宿州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至2006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6个,开设床位6959张,有卫生技术人员10215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1.14张、卫生技术人员1.7人、执业医师0.63人、注册护士0.45人。与“九五”期末相比,全市婴儿死亡率由16.78‰下降到10.44‰,孕产妇死亡率由38.96/10万下降到32.84/1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7.38‰下降到11.58‰。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
  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全市已经形成机构门类基本齐全、专业设备基本齐备、功能发挥较好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已覆盖全市农村。
  新农村卫生建设扎实推进。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培训了一批乡村卫生技术骨干,提高了乡村卫生服务能力。
  城市卫生改革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了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逐年提高,适应城市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取得新成效。重点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重大疾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疫情初步得到遏制;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两免一服务”,实现了规划目标。其他传染病、地方病得到了较好控制。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管理,“降低孕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顺利,妇幼卫生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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