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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7年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1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考核。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项考评要求,从基础建设、监察业务和年度工作三个方面考评各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四个方面考评劳动保障监察员。加强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业务指导,规范中队建设,拓展中队职能,充分发挥中队的基层工作优势。

  14.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按照省厅充实专职监察人员要求落实好编制,对一些未达到编制要求的单位,要建立时间表逐步解决好编制问题。在现阶段无法增编扩人的前提下,做好内部挖掘,整合现有力量。切实制订措施,积极推进在乡镇设立直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试点工作。借助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抓好兼职监察员的配备、培训和管理。

  15.加强监察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文书案卷评查制度、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行为。通过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召开案例分析研讨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六)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

  16.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等法律、规章实施监察执法,做到执法主体正确、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监察人员由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原因造成错案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17.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贯彻执行《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主办监察员管理办法》、《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主办监察员暂行制度》、《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办监察员考核细则》的要求,明确主办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切实落实主办监察员负责制。细化量化主办监察员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和评议工作。

  18.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行工作。将出台《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原则暂行规定》,在监察执法中将根据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各因素之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易于操作的处罚标准。按照自由裁量标准实现行政处罚的相对统一,便于监察人员操作。增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自律意识,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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