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化建设。利用市局劳动保障的金保工程成果,尽快解决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操作一体化运行工作,争取早日实现监察专线网对接。运用系统软件管理功能对用人单位实施网上监察和全程动态监管,对工作信息进行数据维护、统计、分析和比对,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提供支持。加强监察工作信息化管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管理水平。
3.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保障。努力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体系,理顺好工作关系,以确保监察业务的上下贯通,协调高效。加强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逐步使中队建设纳入正规化,实现乡镇一级监察工作运转规范,工作有序,制度健全,作用明显。
(二)突出日常巡查的防患作用,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手段
4.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订日常巡查工作方案,落实日常巡查工作要求,继续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元,分片分块开展劳动用工集中整治,扩大日常巡查的覆盖面。按照部、省的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等内容的专项检等活动,并结合各地劳动用工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其他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劳动合同制度充分覆盖的要求,在薄弱行业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的专项检查。抓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并在工作中探索新的稽核方法和模式,完善稽核复查制度。将专项检查工作与日常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把专查工作扩展到面上的用工情况巡查,规范整体行为。
5.举报受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确保举报渠道畅通,规范群众举报受理的程序,扩大举报案件受理查处力度。逐步建立举报受理与日常巡查的衔接机制,将群众举报涉及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及工作时间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列入日常巡查对象,从整体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6.立足自身与上下级联动相结合。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的法律手段,履行监察职能,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及接受举报投诉。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上级监察的力量优势和基层监察的职能优势,采取两级甚至多级监察部门联合查办,整合监察力量,达到优势互补,权责互错,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执法的威慑力。
(三)扩大诚信工作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