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和重视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围绕实现全市比较充分就业的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及时予以指导和解决,确保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3、统筹规划,完善服务。合理利用现有财力,多方筹措启动资金,推动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现有的社会保障、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的作用,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有效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服务的权益,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取得实效,老百姓得到实惠。
4、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和措施,对试点成果和取得的实效及时总结,及时宣传,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时间安排
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县(区)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落实目标任务。对“民生工程”和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劳动力市场等各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3、完善实施方案。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同意萍乡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批复》(劳社部函〔2006〕283号)和省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萍乡市民生工程责任书》要求,对本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2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就试点工作进行讨论,并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2、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3、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意义、改革措施,编印散发各类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规定和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劳动力资源调查相关报表的设计工作;完成城乡劳动力调查统计和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库,制订统一的就业服务制度。
2、制定政策阶段(2007年6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及统计分析情况,针对就业、社会保险、户籍、教育、卫生、技能培训、土地管理、住房、自主创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组织调研,确定需要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县(区)出台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配套政策任务分解表详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