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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加快服务业的发展。①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社区服务企业和农业服务企业,促进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②研究制定具体的激励政策措施,积极促进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劳动力需求潜力大行业的发展。③扶持服务业规模的扩大,大力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④加快服务行业结构优化,推进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公用事业、农业服务等行业向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使服务业成为我市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
  5、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紧紧围绕全民创业、兴工强市,不断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在扶持电瓷、烟花鞭炮、工业陶瓷等本地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抓住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有利时机,制定出台土地、厂房、税收、信贷、员工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承接包装、制鞋、服装、电子装配等门槛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扩大就业。
  6、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加大对农业投入力度,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农业科技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吸收。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鼓励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模式,扶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力争每县(区)打造1-2个农产品加工的“全省驰名商标”,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科技局、市就业局配合。
  (二)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以完备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培训就业
  1、全面提升市、县(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的功能。在2007年底以前将其改扩建成公共实训平台,形成集培训、实习操作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服务功能,重点实施以城乡劳动者为对象的就业和创业培训项目,形成年培训10000名初级以上技能人才的规模。
  2、建成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市、县(区)二级劳动保障、财政、农业、教育、建设、科技、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制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资金,分解培训任务,对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07年从现有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招标择优认定30个培训基地,2008年扩大到40个,培育和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职业培训学校,逐步达到年转移培训60000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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