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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发〔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二月二十日

  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统筹城乡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围绕“兴工强市”战略和“建设更具活力更加繁荣和谐的现代化萍乡”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将发展经济和实现比较充分就业有机结合,打破城乡就业管理和社会保障分割的格局,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原则
  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配套改革,整体推进。
  三、工作目标
  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紧密结合“民生工程”,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与医疗卫生、教育、户籍、土地等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按照“同一政策、同一待遇、同一服务、同一平台”的整体思路,经过二年试点,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比较充分的就业。
  四、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管理城乡就业的组织体系,统筹规划和管理城乡就业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技能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试点期间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详见附表1)
  五、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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