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阔叶林是森林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其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稳定,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最完备。去年以来,我市按照省人大《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精神,对天然阔叶林实行了全面禁伐,对天然阔叶次生林进行封山育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县区、乡镇今后要在保护和封育天 然阔叶林的同时,积极开展营造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逐步提高我市人工造林中阔叶树的比例,不断提高森林质量。
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的一项基本措施。各级政府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关于“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有关规定和“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建立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建立40万亩市级公益林补偿政策。各县区要相应建立自己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每年各级公益林补偿面积不应少于林业用地面积的50%,要争取从生态效益的直接受益单位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以及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提高生态补偿能力。
三、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用材林的消耗量不能大于生长量,是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用材林资源状况,编制森林利用总体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审批。2007年5月至9月,全市开展一次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活动。市县(区)两级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木竹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消耗大的木竹加工企业,在全市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林产工业发展格局。对清理整顿后符合办厂条件的木竹加工企业,要限期完成工业原料林建设任务,尽快实现原料基本自给。木竹加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工业原料林基地。今后新上木竹加工企业,必须先建原料林基地后办厂,企业采伐林木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对采伐迹地进行及时更新。
四、加大林业依法行政力度,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
保护森林资源,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林业执法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正确处理优化发展环境和林业依法行政的关系,要把林业依法行政作为建设绿色生态萍乡的重要举措来抓,保持力度,常抓不懈。市县(区)两级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执法队伍,加强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切实解决林业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1、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要坚持限额采伐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竹,对无证采伐、无证运输和无证经营加工木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管理,严格控制大树运输出市。2、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林地利用总量控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采矿产资源等,应当尽可能少征占林地,确需占用或征用的,必须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其审批无效,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要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强化森林火灾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积极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批转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的通知》(萍府字〔2004〕34号)精神,在今年底以前,县(区)要全面落实防火办专职人员以及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人员、基地和经费。4、要进一步理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森林公安的执法提供保障。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野生动植物管理站的建设。不断增加基层站所的设施投入,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手段,确保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