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示范工程数量较少。很多市至今还没有一个像样的试点、示范工程,部分市虽然有几个节能项目,但主要是个别经济实力雄厚业主的自发行为,真正依靠政府推动引导建立的示范小区还很难看到。
7、发展不平衡。从全省来看,大城市建筑节能执行情况好于中等城市,县级城市建筑节能工作基本没有展开;甲级设计单位掌握节能设计标准好于乙级单位,丙级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基本没有执行;高层建筑节能措施好于多层建筑,多层砖混结构建筑节能措施基本没有得到落实,新建工程按节能标准真正落实到位的比例也较低。
8、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总体水平不高。有些市新型节能结构体系、外墙外保温技术还没有大面积推开,大部分单位、从业人员和一般公众普遍缺乏对节能新产品的认识和了解。各市对建筑节能施工工法研究也较为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筑节能是建设领域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建筑节能工作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市场监管、施工、监理、质监、竣工验收等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要求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头把关、共同负责、形成合力,把建筑节能工作做实做细。在抓好市区新建民用与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县(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2、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把建筑节能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环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和省建设厅《建筑节能监管试行办法》,制定出切合本市实际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规划、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建筑节能等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要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建设部要求,建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情况,在建与近期竣工工程执行情况。各市要组织对市区及所属县、市节能专项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努力实现建筑节能工作目标。
3、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尽快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要抓紧研究制定改革政策、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坚持“积极协调、政策推进、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新建先行”的方针,不断总结,稳步推进。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建筑,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改革现行热费计量方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办法。旧有公共建筑和居住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进行改造,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热费,到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转变。研究制订对节能建筑的优惠政策,用经济手段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4、抓好建筑节能试点与示范工作。各市要结合当地条件,每年选择几个项目,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改革计量收费、新技术与新产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65%节能标准实施等方面,开展建筑节能试点与示范工作。通过试点探索研究节能政策措施、技术方案,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