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筑节能的试点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如临汾市梅花巷墙改节能一条街重点工程建设,建设楼房二十余座,面积10万多平方米,采用新材料技术20余项,2003年被建设部定为“全国墙改与节能示范工程”,销售状况良好;大同市的“龙园”节能示范小区,被建设部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太原、吕梁等市也都建成了一批节能示范小区,对推动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6、开展了节能产品推广和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市都推荐了不同数量的节能产品,上报省厅待批。临汾市还加大节能产品的推广运用力度,2004年4月份,召开了全市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四新” 推广会议。2005以来,他们还利用每季度的勘察设计工作会议,每次推广一个新产品。大同最近也召开了“首届大同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展示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尽管大部分市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展,也有一些好的想法和做法,但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推进水平还比较低,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供热体制、用热计费方式改革严重滞后。相应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及各项配套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广大群众得不到真正的实惠,建筑节能的利益引导机制还未形成。
2、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多数市是从2005年才开始真正抓起来,个别市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一些市没有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很好地开展自查工作。普遍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对建筑节能缺乏必要的认识,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良好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在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建筑节能的规定和文件方面,多数市仅限于进行了转发,还没有结合各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办法。针对省政府22号文件的落实意见,除大同市外,其余市还处于文件起草阶段,还没有正式出台。
3、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人员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些市虽然已经成立建筑节能办公室,但还属于临时机构。长治市是由勘察设计协会管理;晋中市地改市后,科设科的人员还没有落实到位。大多市主抓此项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管理力量亟待加强。
4、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节能知识,专业水平偏低。除太原、临汾、长治、运城外,大多市的培训工作还没有展开,很多从业人员不知道如何做。在节能标准的执行上,一些甲、乙级设计单位虽然在图纸上做了相应的节能设计,但表示有深有浅,方法不统一,没有列出节能专篇,体形系数、窗墙比等一些主要指标表示不全;缺少完整的热工计算书,对标准的理解不够全面,没有掌握真正的计算方法;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大部分比较原则、笼统,甚至流于形式。
5、监管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政府监管缺乏手段,在一些环节上出现缺位,多数城市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建筑节能管理仅限于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而在施工、监理、质监等环节管理松懈,存在分管领导或建设系统单位之间分工衔接不够,还没有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房管相互协调配合层层把关的完整“闭合”管理系统。相当多的市存在施工单位忽视节能措施、监理单位把关不严、质监人员监督不够、节能部分不按图施工及擅自修改节能做法、改变材料种类、少做或不做节能的情况。施工单位没有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当作和设计文件同等效力来严格执行,只是当作一个存档的资料,这种现象也比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