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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房屋抗震性能建筑节能普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了使广大市民了解普查工作,各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吕梁市以市政府名义在吕梁电视台发布普查公告并张贴宣传资料,在市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房屋抗震性能、建筑节能普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给普查工作人员佩带“抗震普查”胸章,确保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下,顺利有序地完成普查工作。
  (五)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普查工作
  在本次普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市积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普查工作稳步快速推进。临汾市为了搞好普查工作,建立了旬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共印发普查简报12期。通过简报交流普查情况,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使各县市互通信息,取长补短,保证了普查质量。目前临汾市大部分县室外普查工作基本完成。阳泉市在普查过程中,先通过小范围的普查试点,为各县(区)提供经验,同时成立了4个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指导,为提高普查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

  二、存在问题
  (一)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由于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市只制定了普查方案,个别市只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组,进行了普查人员的培训,还停留在前期准备阶段,未进行实质性的普查工作。
  (二)普查经费落实难。除大同市向市财政申请20万元专项经费外,其他市普查经费均未落实。
  (三)普查人员不足。由于普查经费的不落实,个别市没有组织足够的普查人员进行实地普查,仅依靠单位上报和查阅资料,普查质量难以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现对下一步普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关于城市房屋抗震性能建筑节能普查经费解决办法的通知》(晋建设函字[2005]303号)精神,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解决。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沟通,争取足额解决普查经费。也可以结合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5]22号)要求,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建筑节能普查专项经费。2006年6月底前完成地级市的建筑节能规划,2010年前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的目标。
  (二)根据目前普查工作的进度,为了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避免走过场,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普查工作时间,于2006年4月28日前将普查汇总表报送省普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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