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工业“3331”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实现工业布局优化调整新突破。根据萍乡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城镇化发展水平和产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萍乡工业发展规划布局主要突出“一个中心(园区)、两条走廊、四大板块”。一个中心(园区)是萍乡经济开发区。两条走廊是沿320国道工业走廊和南部工业走廊。四大板块是湘东大工业板块、上栗烟花爆竹板块、芦溪电瓷工业板块和莲花特色工业板块。
  四、强化完善组织实施“3331”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规划导向的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权限优先核准或备案。对重点项目,各级财政要在工业发展基金中预算部分资金优先用于“3331”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补助或贷款贴息扶持。逐年增加市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各县(区)设立相应资金。每年筛选出一批企业和项目作为市级工业新增长点,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达产达效的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市政府出台企业贡献专项奖励政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县(区)实行相应奖励政策。核心企业所开展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由市科技局在科研项目上优先予以支持。整合财政性资金,支持技术创新、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设立市企业技术进步奖,对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项目)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和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的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萍发〔2007〕3号)的规定给予奖励。紧紧抓住萍乡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契机,用足、用好国家给予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充分利用国有资本在支柱产业和优势领域内的带动作用,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催化和放大功能,吸引外部资金购买、投入国有企业,加大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力度,努力盘活现有国有资产存量。通过整合传统优势资源,筛选包装一批好的项目向外推介,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为萍乡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鼓励和支持萍钢、萍矿、安源股份、萍电等驻萍大企业继续加大对萍乡工业的投资力度。通过倡导全民创业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工业领域。争取国家、省加大对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资金的支持,争取将一批重大项目布局在萍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