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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工业“3331”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工业“3331”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萍府发〔200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萍发〔2007〕1号)精神,扎实推进“兴工强市”战略,加速萍乡新型工业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业“3331”工程,即萍乡钢铁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机械、材料、烟花爆竹三个支柱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工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3331”工程的重大意义
  从我市工业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看,过去我市工业曾一度得益于规模企业和大产业的支撑和带动,也得益于规模企业和大产业较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目前,我市工业发展速度还不够快、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主要症结是缺少大企业和大产业。从先进地区成功的实践看,凡是发展速度快、发展水平高的,都有一批知名大企业作支撑,都有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群作依托。从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看,大力建设“3331”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实践;是加快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的基础和关键;是做强重点产业、做大规模总量、增强综合实力、重塑工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突破发展瓶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集群化、企业规模化、产品高端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大力推进“3331”工程,是我市“十一五”时期,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工业发展的主导战略。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大力推进“3331”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它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集中精力,形成合力,推动“3331”工程顺利实施。
  二、切实把握“3331”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331”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萍发〔2007〕1号)精神,以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壮大做强优势产业,逐步实现工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走出一条具有萍乡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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