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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1-11月安康居住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管理方面
  太原、长治 2 市未出台本市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

  (二)项目进展方面
  太原、临汾、长治、阳泉 4 市安康居住工程项目仍未全部竣工。其中,太原市完成目标任务的 97.63% ;临汾市完成目标任务的 95% ;长治市完成目标任务的 89.75% ;阳泉市完成目标任务的 71.16% 。

  (三)廉租住房方面
  忻州市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 16 套(目标任务 100 套),仅完成目标任务的 16 %,落实廉租住房资金仍为零(目标任务 300 万元);晋城市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 17 套(目标任务 70 套),仅完成目标任务的 24.29 %。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安康居住工程建设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各市要抓紧组织对《 2005 年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的全面检查和预验收,收集整理各项内容的详细资料,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要通过检查和预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为迎接省政府和省建设厅的全面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二)安康居住工程仍未全部 竣工的太原、临汾、长治、阳泉 4 市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 安康居住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和廉租住房资金落实问题突出的忻州、晋城 2 市,要多渠道落实廉租住房资金和房源,确保年底任务的完成。尚未出台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太原、长治 2 市,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年内正式出台。

  (三)在 确保完成 安康居住工程建设目标的同时,要着手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工作。各市要按要求和程序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前期工作,建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小区的太原、大同、吕梁、长治、晋城、临汾、运城 7 市,要按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协调会确定的进度要求,抓紧做好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附件:1、各市安康居住工程完成情况(十一月份)
  2、各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落实情况(十一月份)
  3、各市廉租住房资金到位情况(十一月份)

山西省建设厅
二OO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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