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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6、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要及时发现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我市的假劣药品,特别关注特殊群体和偏远农村患者的用药安全。对制售假劣药品已经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和落实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做好购买假劣药品“先行退付”这项利民举措,把百姓发展成为药品安全的监督员。
  四、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机构,合理配置食品药品监管资源,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监督审批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研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要建立食品药品事故案件查处移送机制,对发生的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在食品药品行政监管部门查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在按照程序报批后,移送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础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34号)文件精神,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落实建设所需土地和配套资金。加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要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抓紧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食品药品抽验、执法办案等监管专项经费;逐步加大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市政府将“市食品药品监测检验中心”建设列入民心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减免各种规费,不断加强我市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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