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猪肉储备体系。进一步健全猪肉储备制度,不断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满足市区居民7天消费量的标准,增加冻肉储备300吨,使市级冻肉储备总量达到800吨,保障2007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要增加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供应,搞好产销衔接。
(二)加大对屠宰企业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日上市量2000头、每头30元的标准,对承担吸引稳定生猪货源任务的部分生猪定点屠宰骨干企业进行首期3个月的补贴。
(三)完善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加强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管,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生猪、猪肉价格的跟踪监测,科学分析和预测市场形势和价格走势,指导各区市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加强对承担储备任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健全应急调运机制,保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四)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强生猪收购市场管理,重点保证大型屠宰企业生产需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负担。
(五)继续落实菜篮子工程“绿色通道”,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2008年春节前,市内收费公路对市内大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对整车合法运送生猪、猪肉的车辆,优先放行,减征通行费,不实行计重收费,并降低一个车型收费,一类车不实行降低车型收费。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的生活
针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影响,我市已于7月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各区市要切实抓好落实。要采取屠宰企业直供、储备冻肉专供等具体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关部门要研究办法搞好补助。
五、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各区市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重要职责,全面落实“菜篮子”区市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母猪猪群保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建设、贷款担保、屠宰加工、市场供应、质量价格监管、储备制度、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大力宣传政府采取的相应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畜牧、经贸、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交通、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统计、银监、保监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