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绿化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绿化工作的通知
(晋建村字[2006]48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为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于幼军省长《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提出的“在全省实施公路铁路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乡村绿化、环城带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等五大绿化工程”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村镇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搞好村镇绿化规划编制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建设部《村镇绿地规划规范》和《村镇绿地分类标准》的规定,组织村镇绿化规划的编制,将其纳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没有村镇绿化规划内容的,要组织编制村镇绿化专项规划。还未编制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要将村镇绿化规划的内容,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当中,同时组织编制、同时技术审查、同时进行实施。
  在今后的村镇建设中,要严格村镇绿化的实施,加强村镇绿线管制。村镇规划中确定的绿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侵占,要按照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庭院绿化的要求,加大村镇绿化的力度,逐步建设完善由“点、线、面”构成完整的村镇绿化系统,建设文明生态型村镇。
  二、加强村镇绿化的指导和监管。
  近年来,我省村镇绿化发展较快,预计到“十五”末,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7.48%,乡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5.13%,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0.50%。但是,远远不适应建设文明、生态型村镇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因此,根据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启动实施五大绿化工程的要求,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本辖区村镇绿化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省政府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要求,制定本辖区村镇年度绿化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乡镇,并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村镇基层,加强技术指导,保证村镇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抓住时机大力搞好村镇绿化。
  村镇绿化,要坚持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利用春秋两季有利时机,认真组织驻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住户,积极开展村镇规划区内的植树造林和绿地建设。在村镇绿化中,要选用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以植树为主、花草为辅,采取乔、灌结合,努力做到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建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村镇绿地系统,逐步形成村镇在林中,林中有村镇的格局。当前,正值春季来临之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早准备,尽快组织安排春季村镇绿化和植树造林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