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做好建筑节能的法制建设工作
进一步深入细致地研究建筑节能工作中相关制度的建设问题,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把建筑节能工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加强调查研究,完成《山西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列入省人大2007年立法计划。
(二)深入做好经济激励政策研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即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的经济激励政策;着力于建立稳定的建筑节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财政投入、税收调控、市场监管等办法,引导社会提高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
(三)组织实施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做好国家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推荐申报以及我省示范工程的遴选、审定和指导工作。进一步研究我省建筑节能示范小区的管理办法,保证示范工程得到很好的实施;
搞好建筑能效评估的试点工作。
(四)继续完善和加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厅建筑节能监管办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工作;
建立建筑节能督促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一年两次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反建筑“四节”规定的行为。强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引导与约束作用,新建建筑必须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
做好建筑节能统计工作;
规范和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测管理工作;
开展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有关市场准人和运行管理的研究,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完善地方技术标准体系
指导有关单位继续完成建筑节能产品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建筑效能评定及标识标准、通用设计标准系列图集等5个系列12种中剩余7个标准的编制和颁布工作。着手编制65%建筑节能标准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培训工作
大力开展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对建筑节能涉及的各类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节能意识和从业水平。
(七)筹备召开“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工作大会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展示会”。
(八)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
通过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扩散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节能宣传,提高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为推动节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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